各期雜誌 - 第 17 期

2017年2月 第 17 期 : 廢棄物問題難解?臺灣環境公義協會舉辦論壇提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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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政觀察
  • 發 行 人:劉東皋
  • 總 編 輯:劉  燊
  • 特約撰述:楊文琳、林中偉、焦慶亭、陳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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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的問題出在法制作業不良

文:林騰鷂

 

「一例一休」法案吵吵嚷嚷,鬧了大半年,弄得勞工不領情、資方不滿意、消費者不安寧,以致工商團體有資方、勞工、消費者「三輸」的評論,而根據旺旺中時元月十五日發布的民調,顯示超過一半受訪者,將「一例一休」列為去年立法院修正的五大民生法案中,「評價最差」的一個。有高達50.6%的民眾評價為最差,比起評價第二差《公路法》修正案的15.7%,還高出34.9個百分點。

又特別離譜的是,總統蔡英文在出訪中美洲之回程中,也埋怨說:「台灣就是這樣,勞方不自己去跟資方說,都跟政府抗議,政府公親變事主」。顯示,她到現在還撒嬌的倒打勞工一把,不知問題出在那裏!

「一例一休」原本立意良善、要使勞工獲得平等休假人權,保障勞工權益的法律,但因政策猶豫、法制作業未能把握政策目標,以及對法案衝擊層面及影響範圍,如對各業營運成本的增加,價格的轉嫁調升,消費者的不便,乃至不休假獎金的提高等,均未有完整之評估,造成社會上出現物價蠢蠢欲動、偏鄉車班變少,以及醫院縮門診、關急診,餐飲速食漲價、服務縮水等不良之現象!

由於法制規範過時,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之法制組織空乏、法制人員奇缺,法制專業不足,法制資訊不多,法制經費不够等,均造成當前法制實務的異常虛空。這種法制作業不良的現象,不只出現在「一例一休」的修法上,也出現在「食安法」、「電業法」、「私校法」、年金改革、及租稅改革等之修正法案上。

我國現行法制規範雖有行政程序法、中央法規標準法、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等多類,但均有過時老化之情況,而在有法規影響評估規範之法規,雖也有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6條、預算法第34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12條之1等法律,以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執行行政法規影響評估應注意事項等行政規則。這些法制規範雖也有法規之草擬應把握政策目標、法規之可行性應進行評估、法案衝擊影響層面及其範圍應有完整評估等之規定,但因未規定具體應踐行之操作規範與實施辦法,導致行政機關難以落實操作。

反觀歐洲國家如荷蘭、英國、德國、挪威、捷克、瑞典等國家,自新世紀以來,紛紛設立管制影響評估委員會或良好管制委員會,負責對政府及國會提供有關法律與命令草案,以及法律與命令施行後,課加企業、人民、及專門職業人員種種行政事務負擔及費用之諮詢意見。

特別值得重視的是,歐盟更出版了「較好的管制規範」之作業手冊,要求其法制人員就法規各種選擇方案在經濟上、社會上以及環境上之(直接的、間接的)正負面影響,預期效益,以金錢數量或品質等方式進行量化或質化評估。例如:
一、在經濟上影響的評估要項:
1. 法規方案對國內市場供給與需求以及市場競爭 之影響
2. 法規方案對全球競爭地位之影響,是否構成貿 易障礙,對於跨國投資之影響
3. 法規方案是否額外構成法規遵循成本、營業管 理成本或交易成本?對於製造成本或財務之影 響,對於營業以及中小企業活動之影響
4. 法規方案是否導致政府額外之行政成本?
5. 法規方案對人民財產權利之影響?
6. 法規方案是否鼓勵或妨礙產業及學術之研究及 創新?是否促進生產及資源效率?是否影響智 慧財產權?
7. 法規方案對消費者及家庭生計之影響,是否影 響消費價格以及消費能力?是否影響產品或服 務之品質及供給能力?是否經濟上影響了家庭 及小孩的保護?
8. 法規方案是否對特定產業部門或領域,在創造 就業或造成失業,發生影響?
9. 法規方案是否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發生特別影響 ?對於國際關係之影響?
10. 法規方案對經濟成長以及就業之影響,是否 有助於改善投資環境以及市場功能?以及對於 經濟穩定之影響?

二、在社會上影響的評估要項:
1. 法規方案對於就業及勞動市場之影響,其選項 方案是否影響就業市場之進入或變動?
2. 法規方案對於職業工作之品質之標準以及權利 義務之影響。
3. 法規方案是否對於特定群體(例如婦女、兒童、 老人、身心障礙者或少數族群等)有特別影響。
4. 法規方案對於性別平等之影響,是否對於男女 有差別待遇或促進平等?
5. 法規方案是否影響政府良善治理?是否影響人民 知悉資訊的機會?對於政黨或人民團體之影響 ?對於媒體以及表現自由之影響。

三、在環境上影響評估的要項:
法規方案對於氣候、土地使用、空氣品質、水質與水資源、資源再利用、能源使用、廢棄物之製造、處理等、動物健康與福祉、國際環境保護之影響評估。

四、在對公共健康與安全之影響評估的要項:
法規方案對於工作環境、所得及教育之影響,是否因破壞自然環境、改變能源使用及或廢棄物之處置,而增加或降低健康風險?法規方案是否影響健康的生活方式之決定?法規方案是否有特別影響特定的風險團體?

五、在對治安之影響評估的要項:
法規方案是否增加犯罪率?是否影響法規執行能力?是否影響自由及安全、公平審判之權利?

六、在對社會保障、教育體系的影響評估要項:
法規方案是否影響社會照護服務,影響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

七、在對文化之的影響的評估要項:
法規方案是否影響文化之傳承保存、文化之差異性、人民參與文化活動之機會

八、在對其他國社會之影響評估要項:
法規方案是否影響国際條約承諾之義務?是否增加開發中國貧窮程度?影響貧窮者之所得?
 

筆者認為,行政院應可仿照歐盟及歐洲國家良好管制委員會之組織建制與上述作業規範,就我國法制作業之組織編制、人員、經費、資訊、專業等,立即進行全面性的改良,以避免「一例一休」或將來其他法規範,因法制作業不良所生的經濟、社會苦果!(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現職律師。)


2017廢棄物及資源循環論壇廢棄物問題難解?

圖文/劉東皋

 

臺灣環境公義協會舉辦論壇提解方

臺灣環境公義協會於一月二十日在臺中科技大學國際會議廳舉辦二0一七廢棄物及資源循環論壇,上午第一場的議題為垃圾焚化爐飛灰及底渣資源循環可行技術研討,下午場為事業廢棄物資源循環可行技術研討。

 

  • 張祖恩建議    可再利用資源不應叫做廢棄物

第一場由前環保署長張祖恩主持,臺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洪正中引言。張祖恩一開場就建議,廢棄物這三個字常會引起誤解,以為都是無用之物;日後只要提到可再利用的廢棄物時,應直接改名為循環資源,而不要稱它們為廢棄物。

曾擔任台中市環保局長、台南市副市長的洪正中呼應指出,廢棄物這三個字,可稱之為「放錯地方的資源」,如果能夠走向資源再利用,很多東西就不算是廢棄物。

洪正中表示,當天舉辦的兩場研討,雖然著重在可行技術的研討,但仍希望在整體環境公義上、環保法制上,能夠透過壇的舉辦,提供中央政府與地方環保單位可行之具體建議,以落實蔡英文總統上任時的承諾:要對各種廢棄物的控制加以嚴格把關、讓台灣走向循環經濟、並落實廢棄物循環再利用。

 

  • 擔心灰渣殘留有毒物質    民眾充滿疑慮

前不久修正通過的廢棄物清理法,他認為在法制上是一大進步。過去不少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將收受的爐渣等亂倒,因這些爐渣經處理,被視為可再利用物資,而不被視為廢棄物,業者亂倒即使被查獲,罰則也很輕,但卻嚴重破壞農地等環境。此外,廢棄物處理業者亂倒爐石、爐渣而被查獲,委託的業主卻沒有半點責任,導致像中鋼的爐石在外被亂倒,中鋼卻毫無連帶責任,這是很大的法制漏洞,造成上下游業者容易產生勾串、相關業者從中獲取大筆利益而只受輕罰、生態環境卻已遭大舉破壞。此次修法,至少對此缺漏有所改善。

目前民眾對於焚化爐所產生的飛灰採取掩埋方式沒有信心,質疑政府的管理能力,以及飛灰所含的重金屬戴奧辛等有毒物質,會污染附近水源;其次,若持續採取掩埋灰渣等方式,台灣合法的掩埋場估計也可能只剩二、三年可用。更何況,以掩埋方式處置,也不符合新政府所標舉的循環經濟、資源再利用的原則。洪正中建議,可運用新技術設備,將灰渣等製成生態水泥、燒結成人工骨材、或採高溫熔融成固化物,而不要僅限於目前單一掩埋的處理方式。

洪正中提出數據指出,目前各縣市實際有做到底渣再利用的比例很有限。全台共有七家再利用廠商,每年五十五噸底渣,真正再利用的數量約占百分之六十五,採底渣掩埋方式約占百分之二十二,另有百分之十三暫存。而實際上,環保單位仍持續不斷抓到有人偷倒底渣卻詐領再利用處理費,他形容「這真的很扯」。政府的落實管制,真的很重要。

針對垃圾焚化爐飛灰及底渣資源循環的技術研討,分別有日立造船台北分公司總經理森田吾郎及中興工程顧問公司主任廖明村介紹日本處理底渣經驗與融熔爐的應用介紹,台灣鋼聯公司總經理方彥斌也簡報了前往日本、義大利考察當地企業處理底渣過程,介紹如何運用還原渣安定技術、石灰水化的製程,使還原渣安定化之後,用於建築混凝土中,才不致造成逐漸因吸水而膨脹的問題。

 

  • 底渣再利用的實際數據有限    政府應落實管制

評論人財團法人台灣環保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高思懷表示,底渣再利用已談了十多年,環保團體在意的是,台灣的標準訂得太鬆,有些底渣含有毒物質比例過高,根本上是屬廢棄物,不應該處理再利用,而應直接依法掩埋;但這些有害底渣,卻仍被視為可再利用,導致它們可以另循途徑,以非廢棄物的方式到處被亂倒,而難以被處重罰。此外,美、日等國家有將再利用資源運用在填海造陸成功的例子,但外國都會在填海造陸前進行完整的污染防護設施,台灣主管機關似乎只想到要填海造陸,卻不想花經費與精神進行污染防護措施,這都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前往與會的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賴瑩瑩回應指出,短期內有關於底渣的流向及處理流程管理,環保署會著手強化落實管理,並依照循環經濟的政策原則,提高底渣品質與再利用的情況;而對於有毒物質殘留或處理的相關標準訂得不夠嚴謹,環保署也會逐步提出法規修訂,使法令更加嚴謹周延。

 

  • 廢清法通過修正 符合多數人期待

當天下午的研討主題為事業廢棄物資源循環可行技術研討,由立法委員、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會長陳曼麗主持,並由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黃煥彰副教授擔任引言人。

陳曼麗原本預期立法院本次會期會在一月二十日結束,擔心不能前來,幸好會期提前一天結束,她很高興可以參與二十日的論壇,擔任主持人。她指出,廢棄物的再利用,包括做為建材或舖馬路的材料,如果內含不合格污染物,反而會造成環境污染的擴大。因此,立法院最近針對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正,是符合了許多人的期待,當然也造成了一些企業在處理上的壓力和困擾,這需要企業能有所調整。

黃煥彰在引言報告時說,他關注廢棄物的問題已經二十年,檢舉過的違法偷倒、亂倒廢棄物案件,大大小小共有三百件。以北部一家科技公司為例,這家公司僅擁有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但在二00六年起,卻逾越許可範圍,回收強酸與強鹼廢棄物,且回收之後並沒有經過處理,竟然趁下雨天或深夜時,載往工廠附近的溝渠偷倒。這家公司焚化爐所產生的飛灰和底渣也未依規定進行固化處理,將飛灰與底渣混合後,堆積在附近的滲眉埤,造成嚴重污染。滲眉埤約有二十公頃,是附近上百公頃農田的主要灌溉水源,連帶造成農作物的污染。

 

  • 偷倒亂倒廢棄物    污染水源農田等事件層出不窮

另在台南學甲及嘉義等地,都有類似的情形,有的農地往下挖不到一公尺,就會挖到不鏽鋼爐渣等金屬廢棄物;重金屬溶出的鉻含量,竟然可高達容許含量的十四倍。造成附近的土壤一遇到下雨,就會滲流出乳白色的水,不久後,又會滲出咖啡色的水,一看就知道,前面流的是石灰水;後來流的則是溶出含鐵質的水。

陳曼麗形容,長年投入廢棄物環保議題、檢舉那些為賺錢不擇手段的黑心業者、為台灣環境永續發展努力的黃煥彰,為了對抗這些環境不義事件,一直沒有沒有時間升等教授。黃煥彰提出結論希望,新政府推動循環經濟是對的事,但不要淪為口號。循環經濟不該以農地、魚溫、水源保護區等地方,「做為循環經濟的終點站」。過去屬大型國營企業的中鋼,曾將爐渣「完美封存」在地面三十公分下,上面舖了三十公分的土;有些農地上面還在種植作物,底下竟是廢棄爐渣,這種種惡劣行徑所造成的環境危害、人體健康損害,都由社會大眾承擔,政府公權力不能坐視不管、視而不見。

下午場的報告內容包括環基環境永續公司卓英仁提出鋼鐵轉爐石資源化新技術介紹、全國工業總會處長陳鴻文提出企業界對事業廢棄物資源循環意見、成功大學資源工程學系助理教授陳偉聖說明無機資源物料的資源循環技術等。

 

  • 政府應以身作則    並提供誘因推動產業聯盟進行研發

此次論壇最後由臺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洪正中總結。他表示,環保團體都有很高的理想,他自己從公務單位退下來成立環保團體,也有協會的理想。面對很多現實面的累積,理想要落實確不容易。廢棄物及資源循環再利用,還有很多面向要面對與解決。

例如,他指出,政府常要求企業所排放的廢水經過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水要符合標準,但留下來的污泥跑到哪裡去了?在沒有管制管理的情況下,也是到處流竄。此外,廢清法修法後,若廢棄物亂倒,也要追溯源頭加以處罰,但公有焚化爐的主管單位是地方縣市環保局,這些焚化爐所產生的飛灰和爐渣如果處理公司亂倒,以後也會罰環保局。所以,政府單位是不是要以身作則,自己先做到這些公有焚化爐的飛灰、底渣要完全落實合法處理與資源再利用;否則,如何來要求民間也要做到?

洪正中認為,論壇中所提出的產業聯盟,不同產業的企業能以合作聯盟的方式共同處理該產業的廢棄物資源再利用,是一個很好的概念與推展方式。政府對企業也要能提出可行的誘因,讓企業願意主動進行研發、將自己所產生的廢棄物進行資源再利用。否則,台灣長此以往,廢棄物到處亂倒、不屑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到處戕害台灣環境,台灣恐真的要淪為落後國家了!


專訪莊秉潔 解決空污需有推動重大建設的決心

文 /劉東皋

 

解決空污    需有推動重大建設的決心

台灣的空污問題不僅是PM二點五的濃度高低問題,最重要的還是燃燒生煤所產生的重金屬及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產生極嚴重的侵害。

 

  • 新政府對空污之環境公義尚缺完整具體政策

蔡英文總統上台後已歷經八個月,但對於空氣污染的環境公義問題,卻仍難以提出一套整體有效的防治制度與措施。中興大學教授莊秉潔認為,政府應該重視真實的數據管理,避免被下級單位所蒙蔽,造成施政上的失誤。他表示,將燃媒發電逐漸改為燃氣機組,是全球先進國家的趨勢,政府必須正視燃媒對生態環境與國民健康的戕害,儘速提出一套將燃媒改為燃氣的政策措施。

莊秉潔是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工學院副院長,目前身兼台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他長期關注並研究台灣空污問題,曾經因提出麥寮六輕排放污染物與地方居民罹癌關係的研究報告、二0一二年遭台塑提告,並求償四千萬元。但法院判民事無罪,刑事也不起訴。當時台塑提告之舉,引發媒體及學術界嘩然,認為是對學術自由的壓制,對台塑的做法相當不以為然。

去(二0一六)年十二月中旬,行政院內部曾召開一次討論空污問題的會議,會議中所提供的相關資訊指出,近十年來,台灣已減少百分之三十的空污量。

 

  • 政府防治數據勿淪為帳面上改變

但是,莊秉潔質疑這項數據的正確性。他表示,環保署於二0一四、二0一五年,曾提出校正係數,採取線性計算方式,當時就因採取新的計算方式,而使得變更的數字,顯現出台灣空污量因而大幅減少百分之十至三十。也就是說,實際的空污現象一直存在,只是因為數據的調校關係,而在「帳面上」顯示比過去減少了百分之十到三十的量。

這當中,有沒有刻意以計算方式的變更、而於去年底提出台灣近十年的空污量降低百分之三十的數據,令人存疑。

台灣燃煤發電,每發一度電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是天燃氣機組兩倍的量。依照政府政策的減量標準,到二0三0年時,要比二00五年減少百分之二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至二0五0年時,則要減少百分之三十的排放量。

 

  • 燃煤變更為燃氣發電    應成為台灣重大建設

至二0一五年,台灣燃煤發電量占總數的百分之三十八點六,依照減量政策,燃煤機組的發電量,到二0三0年時,若要減少百分之二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只能占台灣總發電量的百分之十。

莊秉潔期望,中央政府的政策,必須要有一致性與連貫性。台灣既然必須朝向二氧化碳減量與降低空污、還給國民乾淨清潔的空氣等政策方向,不能一直在燃煤發電的改善上打轉,只在一些提高燃煤發電效能、增加脫硫設備等技術性的做法上。燃煤效能的提高與增加脫硫設備等方法,無法徹底改善PM二點五的有毒物質。何況,要落實達成二0三0年與二0五0年的政策標準,台灣必然要完全或大幅變更為天然氣發電或再生能源發電,此時此刻,就應該有計畫去推動,以重大建設的決心,規劃全面或大幅將燃煤機組變更為燃氣發電的政策。

台中市政府鼓勵企業將鍋爐改以天然電氣發電,每一鍋爐補助二十五萬元,希望提高企業改用燃氣發電的意願。莊秉潔試算過,燃燒重油加上運輸費、空污費等,一具鍋爐一年發電成本要二千四百萬元,改用天然氣則只要二千萬元,企業投資的設備費用,大約二年內就可回收。

但他指出,重點在於,政府必須先期投入輸氣管線的基礎建設,以提高企業改用天然氣發電的信心和意願。要永久防治空污,蔡英文政府也要有決心將天然氣管配送到各主要工業區,責成相關部會落實政策的推動執行。如果只是放任各部會各說各話,則經濟部或中油會把天然氣輸氣管推給各地的欣中瓦斯去做;台電則不理中油、也不甩環保署的政策推動,繼續以改善燃煤機組做藉口,拖延燃氣政策的推行。各相關單位既不想承擔責任,也只想把重要工作推給其他單位,則台灣的空污,將永無澄清的一日。


馬瀅瀅的身心靈世界

文 /劉東皋

 

馬瀅瀅曾經是國光號小姐,曾經在保險公司年收入達三百多萬元,也曾經放下一切到高雄「從心出發」,修練自己,並講授身心靈課程。三年前為了孩子的大學教育,她重新回到台北,發現台灣的商業型態大幅扭曲變型、如同一頭怪獸,她決定再進入商業,希望推動精神經濟、開創心靈產業。這樣一個人的成長與心路歷程,令人感到好奇。

 

  • 高職畢業不久    曾考上國光號小姐/li>

家住台北的馬瀅瀅高職畢業後就進入職場工作。三十年前,女孩子高職畢業未再升學便進入職場工作的人很多。但缺少大學文憑的缺憾,讓馬瀅瀅在職場上的努力與學習,比一般女性、甚至多數男性,更為投入與辛苦。

高職畢業做了幾項工作,馬瀅瀅無法在工作上看到前景與成就,二十幾歲時,國光號在招考國光號小姐,她決定報考試試看,結果一試就上。近三十年前的國光號小姐,就像是當年的空中小姐一樣,薪資待遇高、工作穩定,身材外貌都必須有一定的水準。馬瀅瀅回憶當時情況說,公司還提供一整個月的教育訓練,從穿著打扮、言行舉止,都必須大方得體,符合禮儀。那時外界的一般待遇每月約七、八千元,但國光號小姐就有一萬五千多元;加上工作超過八小時還有加班費,實際薪資所得約在二萬元,比一般上班族好很多。

但工作了九個月之後,馬瀅瀅又毫不猶豫的離開國光號(台汽公司)。她的理由是,每天起早上班,從台北隨車到高雄;中間休息了幾小時之後(視國光客運排班情況),再隨車回到台北,工作時間至少十二到十四小時,每天下班回家已八、九點,甚至是深夜。周而復始的上車、服務、下車、再上車;每天有一大半的時間都關在一節客運巴士中度過,回到家則都已是暗黑的夜晚。她想,難道這上半輩子就要這樣度過嗎?

 

  • 賠款換回自由身    走向企管顧問業

原本受訓後正式錄用須簽約三年,但馬瀅瀅寧願賠款換回自由身,另轉往應徵哈佛企管顧問公司的廣告AE工作。哈佛企管早在二、三十年前,就已是知名度很高的企管公司,招募的AE,都要大專學歷以上。馬瀅瀅雖只有高職畢業,卻不顧徵才廣告的限制,很用心的寫好自己的履歷,也慎重的打扮,前往面試。由於自己曾有國光號受訓與工作的經驗,加上公開甄試的過程評審人員對她的評價都很高,讓她順利進入哈佛企管。

在哈佛企管,同樣有良好的教育訓練。尤其,馬瀅瀅深感自身學歷的不足,學習特別投入用心。哈佛企管的訓練部與教育訓練課程原本在企業界就很有口碑,馬瀅瀅在任職三個月成為正式員工後,就報名上課,幾乎所有課程,她都去聽了三次。

此外,雖然職務是廣告AE,但馬瀅瀅也學習新聞採訪寫作、專案企劃等工作。遇有企業客戶要舉辦記者會,她也常擔任主持人。她形容,在哈佛企管近三年的工作,如同讀了一所大學。因為不想讓面試她的人覺得「錯用高職生」,也為了自我成長提升,她在哈佛企管的努力,比別人多好幾倍。很多女孩子下班、放假,就去逛街SHOPPING、約會吃飯,但她那段時間,多數是在上課、吸收、學習。

民國七十九年、八十年,台灣經濟大好,各大都市紛紛成立許多商務俱樂部,台北首善之區更是如雨後春荀般冒出,馬瀅瀅為能增加收入,轉往一家商務俱樂部擔任業務開發工作。那時只要賣一張會員證,馬瀅瀅就有三萬多元佣金,由於在哈佛認識了許多企業老闆,她認為自己每個月只要賣二、三張會員卡,收入就很可觀,且每天上班時數短,比較能有自己的時間。

她到商務俱樂部沒多久,為開發業務而拜訪商業周刊社長何飛鵬。雖然何飛鵬沒有向她買俱樂部會員證,而且對她愛理不理,但過了幾個月,何飛鵬叫他的秘書連絡馬瀅瀅,因商周要與一家電子上市公司合作到上海開設商務中心兼管理顧問公司,這家商務俱樂部是經過國台辦所特別准許的,要挖馬瀅瀅到大陸上海工作。馬瀅瀅只在台灣的商務俱樂部工作半年多,即前往商業周刊,為商務中心的籌辦,長駐上海。在商周前後約一年半,此專案結束後,何飛鵬介紹馬瀅瀅到保險行險雜誌社工作,讓馬瀅瀅有機會成為月入二、三十萬元的超級保險業務員。

 

  • 放棄一切修練十年    重返心靈經濟

保險行銷雜誌社也是一家企管顧問公司,馬瀅瀅三十一歲時走向專業講師,即是從此開始。她自己要先參與講師的訓練工作,之後到各企業進行早會演講,不久她就有自己的專題演講主題。民國八十三年,台灣政府開放新一波本土保險業者的設立,包括富邦、三商等,皆在那個時期陸續成立,保險行業一片蓬勃,馬瀅瀅的案子也應接不暇。當時這家保險顧問公司每年都會派她及一些講師同仁出國受訓進修,或與日本、美國等保險業務大師採訪,採訪後,再依採訪內容與心得,回國設計新的專案講授課程。

在保險雜誌與顧問公司三年多,舉辦過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講座、個人專題演講、與主持上萬人的國際大師級演講會,這些經歷讓馬瀅瀅自覺獲益良多。她也因此在民國八十七年投入保險業的行列,直到九十一年底離開時,她已是年收入超過三百萬元的三商業務主管與講師。

然而,有次她聽了一系列心靈課程,前後六天,每天七小時,內心突然有一個很大的衝擊。自出社會工作,不斷的尋求外在的成長進步,學習專業知識、賺錢、買車、買房、結婚、生子,並再努力賺更多錢,但她卻很少回看內在未知的自己,也少探索個人內在的成長與心靈的提升。受此衝擊之後,她毅然決定離開保險公司,離開台北,拋掉車子、房子、職位名聲所有的一切、包括失業兩年後遠到上海工作的先生,帶著兩個孩子,搬往高雄定居。這一住,住了近十年。除了自我修行、傳授身心靈課程,也擁有更多時間陪伴孩子。長期以來,她一直想親自為孩子做早餐,但在台北,這個心願一直不能做到;遷居高雄後,她終於能完成這樣的心願。

兩、三年前孩子陸續長大、考上台北的大學,她決定再回到台北。多年來,她和台北的舊識好友連繫的機會不多。一些早年同事,都已是公司、雜誌社的總經理、副總,但她並不羨慕,心路的選擇,刻痕在不同的歲月上,得失自在人心。但回到台北,她看到商業,是變了型的怪獸。以她多年的經驗與理解,很多商業行為,一看就知道是個騙局,但商場上,卻顯現出見怪不怪的現象;似乎,很多人習慣了這種互相騙來騙去的商業模式。她決定重新投入商業的經營,推動精神經濟與心靈產業,希望與有志一同者在所建立的商業模式中,找回良知與誠信,讓物質與心靈能夠同時並進。


如果現任市議員都連任 下屆議長如何選?

文:劉 燊

 

一月十日中午,台中市議會舉辦尾牙餐會,台中市長林佳龍致詞後說,預祝所有議員在下一屆的選舉都能連任成功。這句話聽起來,有點先禮後兵的味道。

以目前的政局發展來看,林佳龍繼續爭取連任市長是必然的趨勢。與陳菊、賴清德等人不同的是,他不太可能在連任之前就北上中央發展。但他要爭取連任,勢必要負起帶領綠營台中市議員攻城掠地的主要責任,如果現任市議員全部連任成功,則綠營議員,包括民進黨、時代力量或台聯,下屆當選席次未能實質過半,則台中市議長很可能還會是藍營的天下;且綠營議員未過半,對林佳龍的施政,會是不小的障礙。

假如說,真如林佳龍所言,現任市議員都連任成功,則現任台中市議長林士昌,大概也會想繼續連任議長。這兩年來林士昌的表現和努力,算是已相當為市政建設推動而「盡心盡力」了。

為了府會和諧與議政順暢,林士昌有時會被部分同黨市議員指責,要他「硬起來」。但不論如何,擔任議長之職,上自立法院長,下至縣市議會,身段柔軟、善於折衝者,通常較能讓府會溝通順利,避免因政治因素而造成議事抗爭不斷、地方建設因而中挫或刈傷。

但林士昌的議長連任之路,除了要面對綠營的競爭,也有來自同黨的壓力。現任副議長張清照是前任台中市議長張清堂之弟,在本(第二)屆議員選舉後,便聽聞張清照有意參選議長;只是,張清照才第一次當選議員,在政治倫理上,最後還是禮讓了林士昌,由林士昌代表國民黨參選。下一屆如果兩人真的都如林佳龍所「預祝」的那樣連任成功,張清照可就不見得願意再禮讓了。

其實,如果下屆泛綠議員當選席次實質過半,議長選情相對單純,民進黨必然要推出自己的議長人選。據稱,最有可能的是現任市議員曾朝榮。但假設,泛綠議員席次繼續未過半,國民黨、與無黨籍等親藍議員,面對林士昌和張清照之爭,加上民進黨的虎視眈眈,互相合縱連橫的機率便會很高。其中,過去屬親民黨為班底的超黨派聯盟,因蔡英文與宋楚瑜的關係變得相當良好,更居於舉足輕重的地位了;但也因而更加深議長、副議長選舉的複雜度。

林士昌擔任本屆議長期間,相當努力的與林佳龍和諧互動,為地方市議員爭取為民服務的各項資源,也因此,除了少數過去屬於老胡派(胡志強時代)的市議員,台中原縣區市議員對林佳龍的問政,顯得溫和不少。他為地方議員的這些努力,能否因此轉為支持他下屆參選連仼議長的選票,值得觀察與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