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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劉東皋

 

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雖然於六月底初審通過,但熟悉私立大學運作、曾擔任過私大校長的一名教授認為,私校法的通過對於私立大學公共化的促進,不可能產生多大效果。除了修法依舊漏洞百出之外,不少台灣政治人物的胡作非為與整體教育行政不做為,都讓私校公共化的前途困難重重。

他指出,台灣的私立大學會淪於家族化,有各式各樣的原因,包括財團興學,如台塑、遠東及大同等財團,都有屬自己的私立大學;另外,有的是既有董事會成員與創辦者不同而長期被掌控者,如前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高醫,以及中國醫藥大學、逢甲等,創辦者因種種因素而退出,目前長期掌握校方董事會的人都與當年的創辦人無關。此外,還有佛教或基督教所創辦的大學,這些私大具有宗教信仰宗旨,但董事會也可能遭到不良居心的「外人」以玩法的方式所侵奪。

早年政府因財政拮据,鼓勵私人興學。辦學的目的,本就不在於賺錢獲利,而是為了教育人才。私人捐資興學,學校財產依法就應屬於公共財。但台灣過去基於政治目的,法制相當不健全,不但私校法根本管不了董事會圖謀私利,與私校有關的財團法人法等,政府也根本長期不去推動。不少私立大學背後,又常有立法委員或政治人物加以撐腰,阻擾法案的通過。

教育部一些相關行政單位與人員,則從過去的放任不管、到完全不敢管、甚至與私校沆瀣一氣,任令部分私校董事以五鬼搬運方式將校產轉為私產。在這樣的政治與教育氛圍下,許多私立大學內部搞得烏煙瘴氣,毫無大學教育機構應有格調,又如何教出有良好品格的學生?

曾經在公開場合演講要求逢甲大學公共化、現任私立東海大學監察人的黃秋雄指出,有些人以某些私校的辦學不錯,而認為董事長長期由某一人或家族掌握並沒有不好;這些觀念都是錯誤的。

他舉前總統蔣經國為例說,蔣經國擔任總統對台灣有不小貢獻,但他的子孫不可能都有能力當總統。而且,一個私校辦得好不好,靠的是許多人的出錢出力,而非一人之功。以逢甲為例,他認為是在楊濬中前去擔任校長建立更健全的制度之後,逢甲才得以大幅的提升。更何況,很多私校的現任董事長及董事,根本不是當初出資興學的人;學校不但長期拿政府的鉅額補助,又有許多社會人士與校友的捐款,私人及家族更不可將公產視為私產,長期把持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