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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媽市長應該媽媽過個乾淨的母親節」。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已經四年,但當初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四年內減煤四成的要求,卻仍未達到。台中市主婦聯盟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環保團體15日前往台中市議會舉牌抗議,並遞交請願書給議會秘書長張世禎,要求議會促請市府召開公聽會,落實中火於今年底完成減煤四成的目標。

  105年1月公布的生煤管制自治條例,中火前一年度的燃煤量約近1800萬公噸;至今年1月,生煤管制條例即滿4年。依條例規定,中火應在1月底前減煤至1年約1103萬公噸。但主婦聯盟台中分會執行委員許心欣指出,由於前市府以核可量2100萬公噸計算,核可中火至109年度只要降至1600萬公噸;與實際用量與應實際減煤量差距甚大,107年還遭到監察委員糾正。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郭鴻儀表示,自治條例明文規定,自公布日之後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但盧秀燕上台至今,對於如何要求中火按實際使用量真正減煤四成,仍未提出具體的減煤方案和期限。因此決定向議會提出請願,透過召開聽證會的方式,對於減煤內容及計畫,讓市民可以參與了解並表達意見。

  為促使市府落實要求中火於今年內真正減煤四成,主婦聯盟等團體向議會提出請願,希望能即時在本會期召開聽證會。議會秘書長張世禎代表接下請願書,並建議,如果按程序提出召開聽證會,至六月底本會期結束恐來不及。他建議可請議員提出,以座談會方式先行討論,時效會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