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報
創辦者的話
中報的誕生,是一時的衝動,也有其機緣。
二0一四年六月,離開 了一家合作近五年的新聞周刊。離開的原因,是資方代表及管理階層以令人難以理解、且令人難以接受的理由,而結束了彼此合作的關係。且合作近五年的關係,結束時,竟然只在一天內以兩通電話及數則簡訊結束。其理由與方式,皆令人覺得極為不可思議。
在某周五的一個下午,周刊管理人員來電表示,因我在某日報兼職寫外稿,資方代表最近發現後很不愉快,而要求與我終止合作關係。但令我非常奇怪的是,兩年前我要接受這家日報的外稿邀請前,就曾向當時的總編輯先行報備同意以筆名撰稿後,才接受對方邀請。一年多前更換總編輯,我也曾向新任總編輯說明報備過。
更奇怪的是,二0一四年三月發生太陽花學運 ,這家周刊全力進行追蹤報導。從同仁的LINE群組上,我看台北同仁特別辛苦,自己人在台中又無法著力,偶爾在日報發表數篇支持年輕學生自覺與覺醒的評論,便將評論文章以拍照方式傳到LINE群組上,也說明了文章上的署名是自己的筆名,以表達對台北總社同仁的支持;且為慰勞同仁的辛苦,我也在LINE群組上表示,待台北採訪工作告一段落後,要出錢請大家吃一餐,後來並匯款給總社秘書代請同仁。
與我聯絡的管理人員所言的資方代表(董事長特別助理),也經常在同一個LINE群組上表達意見,怎會不知我早就在該日報兼寫外稿?卻以近日才發現為由,而要終止彼此合作?
這位與我連繫的管理人員好意的說要再與資方代表溝通,我也善意的請他說明,以這樣的理由要終止合作,我覺得不能理解 。但如果總社有什麼其他理由確定要終止合作,應該要有合理的結束(ENDING)。這位主管人員也很清楚我手上尚有一些專案在推展,我告訴他,等這些專案完成,該結束就結束。
但當天晚上,這位管理人員再次來電說,他已盡力溝通與爭取,但資方代表仍說要結束合作,既沒有其他理由,也沒有一個合理的ENDING。
就這樣,一天之內兩通電話,就終止了近五年的工作關係。
隔天該周刊總編輯以LINE簡單說明她的抱歉。一開始也是以我在某日報兼寫外稿為由,說資方代表要她加以處理。我和她互通了幾則訊息,最後告訴她,不論要以何種原因結束合作關係,重點在於,這家已有二十多年歷史的周刊,多年來以關心民主、弱勢、社會公義與勞工權益等方針而受到肯定,每周也請了很多知名評論者書寫社會公義等議題,卻竟是以這樣的方式處理內部勞雇關係,連一個合理的說明及結束(ENDING)也不會做、或不願做。在此種情況下離開該周刊,我並不覺得可惜。
五年前進入該周刊時,與當時的負責人面談後,自己即有以共同夥伴關係一起經營台中、期望未來能成立中部分社之想法。可惜那位周刊負責人(創辦人之一)在股份被收購、經營權被架空後,也離開了他手創的這家媒體。
離開該周刊不久,憶及一九九0年代中期,自己曾與幾個朋友創辦雜誌(名為都會台中),後來因彼此的理念方向不盡相同,加上年紀尚輕,思考並不周延 ,數期之後即結束。如今既離開該周刊,不如就自己創辦一份從台中出發的小小雜誌。中報雜誌於焉誕生。這也是中報誕生的一個小小機緣。
中報雜誌能存活嗎?存活多久?我心中尚無把握。這是個人人可以發聲、資訊到處竄流的時代,中報要生存委實不易。等到中報沒有存活的本錢、或完全失去對社會有 益的正向價值後,收掉也不足惜。但它存在的每一天,就應該多講真話、多所創見及建言,以有益於台灣社會的存在。